抽獎公佈日期:10/27(二)、11/3(二)、11/10(二)、11/17(二)
活動期間,單筆消費滿3,000元,即可憑發票至歐都納活動網站,輸入完整發票號碼參加抽獎活動乙次,滿6,000元可抽兩次,依此類推,如當週沒中獎之發票號碼可繼續累計參加抽獎。※每張發票號碼限登錄乙次,每人抽獎限中獎乙次,不得重複中獎。 更多週年慶活動:https://reurl.cc/Oq6zX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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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獎活動注意事項:
- (1)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歐都納網站之公布為準。
- (2)「購買發票日期」與「發票登錄時間」需在活動期2020/10/20~2020/11/15才能參加抽獎活動,如果發票號碼、金額登入錯誤導致無法核對,將喪失抽獎資格。
- (3)統一由線上抽獎程式抽出,10/27(二)、11/3(二)、11/10(二)、11/17(二)公佈於歐都納FB及抽獎網頁,歐都納將主動聯繫中獎者,敬請密切關注。
- (4)若中獎人因資格不符或願意放棄中獎資格者,不另行網路公告,主辦單位不再進行通知亦不替補名額。
- (5)中獎者需於2020/11/23(一)前回店領獎,逾期將喪失領獎資格。
- (6)中獎之購買發票正本(含明细)請務必妥善保存,並於通知之期限內寄回領獎所需資料,包含:中獎者的領獎回覆函,發票影本供中獎資料核對使用,如果發票損毀、遺失以至於無法核對,將喪失中獎資格,參加者亦不得異議。
- (7)發票登錄的購物車訂單編號,僅於官方購物網/APP購買之顧客才需填寫此欄位。
- (8)獎項詳細內容以實物為準,圖片僅供參考,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。
- (9)退換貨發票不得參加抽獎活動,中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,無法辦理退貨,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所有權之情形,主辦單位不負責補發該獎項之責任,中獎者不得異議。
- (10)打統編之發票不可參加抽獎活動。
- (11)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若中獎者為本國人,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,000元,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供報稅使用,並將以新台幣計價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。若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,中獎者依法需預繳10%稅金,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獎。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(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,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),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,需預先扣繳20%機會中獎稅金,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獎。
- (12)歐都納員工不得參加抽獎活動。
- (13)本抽獎活動限歐都納門市/百貨/購物中心/官方購物網/APP參與,Outlet(含林口MITSUI OUTLET PARK/華泰名品城/麗寶OUTLET MALL/義大世界購物廣場)等其他通路不參與。
- (14)歐都納保留修改活動內容調整、修改、詮釋之權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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